羞辱论“羞辱”,这个词对广大的SM同好来说一定很熟悉,但什么叫羞辱,羞辱的类型,意义何在,怕是很多SM迷都没办法用系统的语言来说明的。

下面我就这个问题发表一点看法:

一,广义羞辱:羞辱在广义是通过形体行为或心理诱导使某人接受其心理暗示而造成心理压力的过程。

狭义羞辱:羞辱在狭义(即SM中)是施虐方以动作、语言、或其它方式,使被虐方在在身体器官或由施虐方诱导的心理幻想中感到被压迫且借此产生快感而完成性虐过程的行为。

羞辱的成因:羞辱成因是一方以暴力方式(心理诱导笔者也认为应属心理施暴范畴)强迫另一方接受其违背正常行为及心理规范而产生的逆性心理压力。

通俗一点说,羞辱的感觉就是一方强迫另一方接受或完成一个平时她无法接受的行为或心理状态时产生的。其关键在于两个词,一个是“强迫”另一个是“违背”,只要是满足这两个前题即可认为是羞辱。从上面的定义上看,羞辱和SM快感的产生条件(在SM中,就S一方而言是在对M的全方位掌控中达到压力释放从而产生心理快感,M则正相反,她的快感来自于S的精神压迫。)是相符合的,所以羞辱是一般SM中最常采用的一种方法原则,它构成了很多SM方法的理论基础。

二、羞辱方式及行为与心理特征:

羞辱本身对被虐方来说是一身心理情绪,而使某人产生这种心理情绪的方法无外乎行为压迫或心理诱导,但其实无论是行为压迫或心理诱导都无法单方面完成羞辱过程,都需要另一方面的协助。之所以要分开只是因为其在羞辱过程中所占比重不同罢了。据此,我把羞辱归纳为以下几种方式:

一)行为压迫法:它包括行为限制行为、强迫行为两种。

限制行为常用方法有绑缚,控制便溺,睡笼等等。它的主要特点是以暴力限制被虐方的行动自由,刻意制造人格的地位差,使被虐方在心理由于地位差而产生自我低贱意识,因低贱意识形态与原有的人格意识形态相抵触,从而产生被羞辱心理。强迫行为强迫行走及暴露都属于此范畴。

它的主要特点是以暴力强迫被虐方完成和接受某种施虐方指定的动作,使被虐方在被侵犯中完成受虐过程,这里特别需要提出的是,通常被虐方在浅意识层中有被侵犯的要求或意愿,但正常的行为思考逻辑则束缚她们这种行为。所以她们需要在强迫的暴力情况下完成心理解压。

(二)心理强迫法:它包括感官诱导与语言诱导。

感官诱导法的例案包括无隐私监视、性器官检查,面镜性行为等。其主要特点是以性器官的无遮监视,强迫被虐方在心理接受被施虐方全方位掌控的心理暗示。而保护隐私是人的正常心理反应,感官诱导正是利用性器官被露这一与此反应相背的行为特征达造成被虐方的心理压力,使被虐方在心理压迫下产生快感。语言诱导主要以电话调教为主要表现形式。这里我首先想说明一个问题,电话调教是SM中独立的一种方法,它并不是因为地域问题而产生的其它SM方法的沟通方式。其主要的特点是施虐方与被虐方的主要的快感产因皆来自各自的性臆想过程,并且施虐方与被虐方都在浅意识中存在自我压迫与自我保护并存的意识形态。而正是这种相矛盾使其能在臆想状态下产生中够的快感,在这其中,语言做为调教的手段,其作用是引导被虐方的臆想形成,并构成整个性虐过程的实质。

(三)器官刺激法:

事实上,我是非常想把器官刺激和羞辱分开来讨论的,但无可辩誖的事实是两者却有共生性的东西存在,就狭义的SM来说,特定器官的刺激即可造成被虐方的纯快感也可产生由羞辱情绪带来的畸型快感。届定它们的主要依据是被虐人的心理取向性,看她的快感主要来自于哪方面。对羞辱快感的人来说,其羞辱情绪的产生与特定器官的浅意识崇拜有关,崇拜与被玩弄的快感产生抵触与矛盾,加强了心理对此刺激的反应,被羞辱的感觉也就随之产生了。


标签: BDSM, SM交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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